实质审查主要是对申请注册的商标的构成要素等是否符合商标法及其条例规定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从而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实质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具备《商标法》第8条关于法定构成要素的规定;2.申请注册商标是否具有《商标法》第9条规定的显著性,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3.申请注册商标是否违反了《商标法》第10、11、12条关于禁止使用或者禁止注册的标志的规定;4.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第13条关于禁止翻译、摹仿、复制他人驰名商标的规定;5.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第16条关于禁止虚假地理标志的规定;6.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7.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8.申请注册的商标与撤销、注销、失效不到1年的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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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实质审查的内容主要有:
1.商标的法定构成要素,即商标是否由文字、图形数字字母、颜色的组合或者上述这些要素的组合构成。
2.商标是否违反了禁用条款。
3.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如果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则不予注册。
4.用作商标的标志是否有可视性。
5.申请注册的商标有无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的情形;是否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6.商标是否与他人注册在先或初步审定在先并公告过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以上仅供参考,望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