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类尤其包括: ——实验室科研用仪器及器械; ——操纵船舶用装置和仪器,如测量和传令仪器及器械; ——量角器; ——穿孔卡式办公机械; ——不论录制媒体或传播途径的所有的计算机程序和软件,即包括录制在磁性媒体上的软件或从远程计算机网络上下载的软件。
回答2:
第九类商标尤其不包括下 列电动仪器及器械:
1、厨房用电气用具(食品碾磨和搅拌器、榨果汁器、电动磨咖啡器等)和使用电动机的其它
设备及器具,所有这些归入第七类;
2、抽取或分发燃料的器具(七类) ;
3、 电动剃刀,修理刀(手工器具)和熨斗(第八类)
4、用于房间供暖或液体加热、烹任、通风等的电器(第十一类) ;
5、电动牙刷和梳子(第二十一类) ; 钟表和其他计时器(第
十四类);时间控制钟(第十四类);与外接显示屏或监视器连用的娱乐和游戏装置(第二十八类)。
回答3:
第九类
本类尤其不包括:
———作为机器部件的操纵杆(游戏机用除外)(第七类),运载工具用操纵杆(第十二类),视频游戏操纵杆,玩具和游戏机控制器(第二十八类);
———按功能或用途分类的投币启动设备,例如:投币启动的洗衣机(第七类),投币启动式台球桌(第二十八类);
———工业机器人(第七类),外科手术机器人(第十类),玩具机器人(第二十八类);
———脉搏计,心率监测设备,人体成分监测仪(第十类);
———实验室灯,实验室燃烧器(第十一类);
———潜水灯(第十一类);
———爆炸性烟雾信号,信号火箭(第十三类);
———教学用组织剖面图,显微镜用生物样本(教学材料)(第十六类);
———进行某项运动所穿戴的服装和装备,例如:保护垫(运动服部件),击剑用面罩,拳击手套(第二十八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