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有一方不具备村民委员选举条件,那另一方是否有选举资格?

2022-10-31 综合百科 0阅读 投稿:佚名
最佳答案回答1:选举权是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基本人权。我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因此,只要另一方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回答1:
选举权是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基本人权。我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因此,只要另一方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则拥有村民委员会的选举资格。

回答2:
有资格选举个人只代表个人不能代表别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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